問.華山03
【問.華山】講座專文:古早的酒芬:臺北酒廠釀造史
問.華山03
  • 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時期生產的紹興酒。

    圖片出處:劉靜賜廠長提供,《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樹林酒廠福利委員會福利手冊》。

酒是人類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飲品之一,它不僅能滿足味蕾,更承載著人們的情感交流、歲時節慶、宗教信仰與社會關係,也保存著一方土地的風土記憶與生活智慧。在日本統治臺灣之前,臺灣的傳統酒類大致可分為蒸餾酒、再製酒與釀造酒三大類。蒸餾酒包括高粱酒、米酒、蕃薯酒、糖蜜酒、甘蔗酒與離仔酒;再製酒則有紅酒(即今日所稱的紅露酒)、糯米酒、茶酒、木瓜酒、芎蕉酒、烏豆酒、綠豆酒及各類藥酒;紹興酒則屬於釀造酒的代表。

1895 年日本統治臺灣後,隨著日本官員與商人渡海來臺,清酒文化亦隨之傳入臺灣。根據 1921 年總督府專賣局的調查顯示,在專賣制度實施之前,輸入臺灣的清酒品牌已逾六十種,以神戶灘地的產品最受青睞,「白鹿」、「白鶴」與「菊正宗」幾乎占據大半市場。然而,清酒對溫度與保存條件極為敏感,在臺灣高溫潮濕的環境中,品質容易變化,再加上海運耗時,供應與風味難以穩定,「在臺製造清酒」遂逐漸成為業界關注的方向。

約在 1914 年前後,安部三男與松村鶴吉郎合資在臺北創立「芳釀社」,創業背後有一位關鍵人物,就是曾於 1904 年受總督府委派,調查全臺酒業發展的藤本鐵治。藤本出身長野的釀酒世家,對釀造技藝與產業脈絡理解深厚。投入芳釀經營後,他一方面引進精米設備、冷凍機械與冷卻循環系統,另一方面著手興建具備溫度調節功能的釀造場與貯藏設施,終於成功釀造出清酒「胡蝶蘭」,成為臺灣首度能夠穩定量產的日本式清酒。其後,芳釀產品版圖逐漸擴展,涵蓋燒酎、味醂、藥酒與米酒等,並曾一度投入酒精生產。

1920 年代之後,隨著都市化發展與消費增加,臺灣社會飲酒需求日益擴大,但私釀與稅收問題亦逐漸浮現。在財政收入與市場整頓的考量下,總督府於 1922 年推動酒專賣制度,芳釀亦在此時被收購為專賣局下的臺北酒工場。專賣制度實施之後,酒類生產由專賣局統一調度,臺北酒工場的生產重心亦隨之轉變,由清酒轉向米酒、紅酒、泡盛與藥酒,其中以紅酒最具代表性。

 

紅酒源自福建省安溪縣,清朝時期隨著移民來到臺灣。紅酒初釀時色澤淡紅,隨時間陳放逐漸轉為茶褐色,上流階層多喜歡貯藏五至十年,稱為「老酒」或「舊酒」,其風味隨熟成而愈加醇厚珍貴,常用於喜慶宴飲與祭祀儀式之中。藤本鐵治曾經對臺灣的紅酒進行過品評,認為臺灣高溫潮濕的亞熱帶氣候,不利於清酒的製造與保存,反而更適合紅酒釀造,甚至認為紅酒的風味表現優於部分清酒。由於芳釀留下的厚磚造低溫貯藏設施,具備良好的溫度調節效果,相當適合紅酒的發酵與熟成,因而成為老紅酒的重要生產基地之一。

 

紅酒釀造所需的紅麴,皆由樹林酒工場統一製作,再依照各工場的生產需求分配使用。當時,臺北酒工場的紅酒產量約占全臺總產量三成,僅次於樹林酒工場,是紅酒的重要生產據點之一。日治時期老紅酒之所以深受市場歡迎,除了品質穩定、風味醇厚之外,行銷策略亦功不可沒。為滿足不同消費需求,專賣局陸續推出「老紅酒一號」、「老紅酒二號」與「老紅酒三號」等產品,又以「老紅酒三號」等級最高、最受矚目。「老紅酒三號」釀製後即長期貯藏,歷經三年熟成方才上市,因陳釀時間長、口感更加圓潤醇厚,而成為當時高級紅酒的代表。

 

1930 年「老紅酒三號」更名為「老紅酒金雞」,「老紅酒二號」亦改稱為「老紅酒黃雞」,兩款臺北酒工場皆有參與製造。雖然紅酒的消費主客群為臺灣人,但專賣局始終抱有開拓日本市場的構想,終於在 1935 年,以「蘭英」與「玉友」兩個品牌進行包裝,正式將紅酒外銷至日本;「蘭英」風味較為辛辣,「玉友」則偏於甘甜。為了讓臺灣紅酒順利走入日本市場,專賣局還委託株式會社明治屋代理經銷,臺北酒工場也是「蘭英」與「玉友」的重要產地。

 

除了紅酒之外,專賣局生產的各類酒品之中,以米酒的產值最高。日治時期臺灣約有九成人口為漢人,米酒不僅是餐桌上常見的飲品,同時也是紅酒、糯米酒等再製酒的基底酒,生產量約占專賣局酒類總產量的六成,臺北酒工場當時也是米酒的生產據點之一。1930 年,專賣局技師神谷俊一於樹林酒工場成功導入阿米羅製造法,將原料米置於密閉式釀造槽中蒸煮,並在嚴格控制的無菌環境下加入黴菌與酵母進行發酵,不僅更適合大規模生產,也能有效減少雜菌污染,降低生產成本,臺北酒工場自 1931 年起亦開始採用阿米羅法製造米酒。

 

在總督府的酒類專賣體系下,專賣局生產與販售的酒品種類相當豐富,從紅酒、清酒到各式蒸餾酒應有盡有。然而,對多數一般庶民而言,老紅酒或清酒等較高價位的酒品並非能夠輕易負擔,價格親民的糖蜜酒是較受歡迎的選擇。殖民政府在臺灣推動新式糖廠,臺灣製糖工業的規模快速擴張,過程中所產生的糖蜜若任其廢棄,相當浪費。所謂糖蜜酒,是以製糖後產生的糖蜜為原料,透過發酵或蒸餾製成的酒類,糖蜜(molasses)是砂糖結晶之後殘留的深褐色濃稠液體,雖然無法再提煉砂糖,卻仍富含糖分,十分適合作為製酒原料。臺北酒工場自 1928 年起投入糖蜜酒的生產,成為臺灣糖蜜酒產業發展的參與者之一。

 

進入昭和時期後,隨著專賣事業規模擴大,臺北酒工場的事業趨於多樣。自 1925 年起,專賣局逐步將泡盛的製造集中於臺北酒工場;同時,亦持續投入酒品的研發與試作。1932 年,臺北酒工場成功試釀五加皮金龍,官方指出品質不亞於進口品,翌年下半年,臺灣市面上流通的五加皮酒全面改由專賣局製造。1932 年起,也開始嘗試製造洋酒,涵蓋玫瑰露酒、威士忌、橘酒(以椪柑製成)、琴酒及利口酒等。

  • 1935 年始政四十週年博覽會總督府專賣局於展場內設置的酒類賣店

    圖片出處:「博覽會誌資料トシテ專賣關係台博事ム總長ヘ送付」,《臺灣總督府檔案》,國史館臺灣文獻館,典藏號:00103504001,1935 年 12 月。

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,臺灣的統治權轉移,由國民政府組織的行政長官公署接收臺灣。考量專賣制度為政府重要財政來源,決定予以延續。1945 年 11 月「臺灣省專賣局」成立,接收總督府專賣局各地支局、菸酒工場及相關官民會社,二二八之後,專賣局更名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。戰後初期,各地酒廠受損程度不一,多數因設備損壞而暫時停產,但仍具修復條件,為維持財政收入,各廠加速整修並恢復供應。臺北酒廠一方面將戰前庫存的酒品重新整理與包裝,以因應市場需求;另一方面,也開始著手新酒品的研發與試製。

 

戰後復產初期,臺北酒廠首先延續日治時期的阿米羅法,持續生產米酒,並且陸續增設發酵槽與煮米機等設備,以提升產能,滿足市場需求。1948 年起,臺北酒廠依戰前配方恢復生產橘酒,1957 年前後達到產量高峰。1950 年起,亦沿用戰前「特製銀標米酒」的配方釀製白露酒,後因臺灣糧食供應不足,改用蕃薯簽及樹薯發酵製酒,再改良品質新研發成為太白酒。太白酒價格低廉,深受基層民眾歡迎,上市翌年即躍居公賣局酒類銷售之首。由於戰前留下的酒類尚有庫存,造成容器周轉壓力,1952 年,臺北酒廠人員靈機一動,將戰前遺留且滯銷的梅酒、李酒與烏龍酒加以調和,經靜置、澄清與過濾後,以「烏梅酒」之名分裝上市,酸甜適中的口感獲得市場青睞,意外成為受歡迎的暢銷產品。

 

進入 1950 年代中期後,臺北酒廠開始積極投入葡萄酒研發,初期受限於葡萄原料品質不穩定及供應量不足,生產規模相當有限。直到 1955 年,公賣局開始推動葡萄栽培政策,釀酒用葡萄的產量逐年增加,原料供應問題才獲得改善。至 1967 年,全臺葡萄產量已突破一百萬公斤,由臺北酒廠統一收購釀製,所生產的白葡萄酒命名為「金臺美香酒」,風味清新雅緻受到市場關注;1975 年,酒廠進一步投入紅葡萄酒的研發與生產。1962 年至 1979 年間,臺北酒廠也進行各類水果酒的試驗與開發,1969 年,因臺灣香蕉產量過剩、外銷市場受阻,曾嘗試將香蕉釀製為香蕉酒,但由於風味未能符合消費者的飲用習慣,最終未能上市。與此同時,臺北酒廠亦致力於結合傳統釀造技術與地方文化,開發具有本土特色的新酒品。其中推出的「福酒」,便是參考福建傳統紅老酒的製法,以糯米為主要原料,加入紅麴與白麴進行糖化與發酵,1973 年改良製程並降低酸度後,逐步建立起市場基礎。

 

進入 1970 年代之後,臺灣農業生產結構逐漸轉變,水果過剩的問題浮現,為尋求農產品出路,省政府遂要求公賣局研議生產水果酒。在設備條件有限的情況下,臺北酒廠持續嘗試製作多種水果淡酒,並有少量產品上市,如「安和醇酒」與荔枝酒等。在 1977 年 7 月南投酒廠成立之前,相關技術與試驗工作亦由臺北酒廠與酒類試驗所負責,為日後的南投酒廠奠定基礎。1979 年之後,紹興酒的需求迅速增加,其他酒廠供應漸顯不足,臺北酒廠亦加入支援紹興酒製作的行列。

 

綜觀臺北酒廠的釀造發展,其演變始終與市場需求及時代變遷緊密相連,1987 年臺北酒廠遷廠後,昔日機器運轉不息,酒香瀰漫廠區的景象走入歷史。臺北酒廠跨越不同政權與時代,不僅見證了臺灣近代酒產業的興衰變遷,也紀錄了臺灣社會與產業發展的重要軌跡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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