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一個長年的飲食寫作者,如果說我要與我的讀者溝通什麼,絕大多數的場合都是「食物如何美味」。牛排之焦脆、軟嫩、風味馥郁,滷肉飯之黏嘴、香濃、油潤,一道法式主菜的主材料、醬汁、配菜如何搭配,其中牽涉多少細膩工夫與心思轉折。
沒有什麼食物是不值得書寫的,大宴小酌皆有其美,一碗拉麵與一頓懷石料理,都可以讓人身心滿足。重點是怎麼懂得欣賞,心領神會,識別出好與不好,才有關鍵可以訴說。於是,我認為飲食溝通的核心是審美,審美的建立仰賴知識與經驗,你必須大量閱讀,大量體驗,既要啃書也要吃飯,才能積累出自己的資料庫,也才有觀點可言。這是終其一生的功課,我一直在學習。建立了以上的大前提後,才能接著談溝通的方式。也就是說,如果想成一家之言,必須涵養觀點,文筆好不好可能是其次,當然文筆好有加分。談到文筆,基本上只要能清楚表達觀點,字句通順,行文流暢,就已足夠,換言之重要的是觀點而不是天花亂墜的形容詞。但是,在描述食物的時候,如果能帶讀者身歷其境,寫出畫面、聲音、香氣、味道,即便讀者吃不到(是的,寫美食文是一種壞心的行為),也能在腦中合成滋味,這就更往「作家」前進一步。
即便如此,有時寫了文情並茂、內容深刻的幾千字大作,也不敵一張照片。二年前的夏天,我家剛好同時存在夏雪芒果、黑香芒果、愛文芒果,我便順手拍了一張照片,上傳到Instagram,結果獲得破千讚,成為當週最受歡迎的一則貼文,遠勝過我花三小時寫的文章。這讓我感到價值錯亂嗎?我坦然接受,因為這就是網路時代與社群媒體,資訊量每天爆炸,誰能言簡意賅傳達出自己想說的事情,並且被接收?這張三色芒果圖,明確表達了台灣夏季之美好、在地物產之美好、居家生活之美好,具備許多人嚮往的元素,為什麼不會紅?
我寫很多餐廳評論與名廚專訪,但有時,與其吊書袋寫長文,我也在想可以怎麼貼近更多讀者。我寫報紙專欄、網站專題、臉書貼文、IG貼文的策略各有不同,報紙專欄要寫公共的議題,自家網站專題可以盡情依照我的喜好揮灑篇幅,臉書貼文可以搶快,IG貼文可以輕巧;IG的限時動態可以更隨興自在,有時一頓長長的fine dining大餐,用限時動態的影片、貼圖、表情符號來表現,除有「預告片」的效果,也更容易普及。以上,便是一個在媒體多元紛呈、話語權下放的年代,從美食部落格起家的內容產出者的一點點心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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擁有法律人的完整履歷,卻不想當法律人的貪吃鬼;一度以為自己會在國際大型律師事務所終老,卻發現自己的專長在於「吃」-尋吃、品吃、寫吃,熱衷於一切與飲食相關的事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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