插畫進行式-華山視覺藝術展 徵件辦法
一、 徵件緣起
華山文創園區是台灣文創產業的旗艦基地,更為具豐富生態的古蹟園區,多年來眾多類藝文展覽在此辦理,是藝術家共享的平台,大眾在此愉快參與與學習。華山文創園區為鼓勵扶植藝術創作者,2023年首度辦理藝術策展徵選,透過公開徵件,邀請插畫創作者來到華山,由華山提供展出場地與展覽資源,期望創作者在此與大眾對話,展現創作的創意,激發拓展藝術新能量。
二、申請時間
112年11月1日(三) 00:00至112年11月20日(一)23:59止。
三、使用場館與限定展出日期:
地點:華山文創園區_中5B鍋爐室或其他園區內的空間
可使用展期:
第一檔:展出時間12/02(六)-12/06(三)(五天)
第二檔:展出時間12/09(六)-12/13(三)(五天)
第三檔:展出時間12/23(六)-12/27(三)(五天)
※備註:展出檔期可協調。
四、徵件方向:
以插畫為主題之藝術創作,展出內容、形式、媒材不限,然不破壞華山館舍建築為前提之展覽提案。
五、申請資格:
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本國國民,廣義各類藝術、文創產業等之創作、學術、行政及技術領域個人工作者(非在學學生者)或登記立案之法人團體且具備3年以上藝術、插畫等相關經歷者。
六、計畫內容:
(一)作品必須為原創,不得有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、違反法令之內容。不得重製、抄襲、亦不得使用AI運算成品或修圖,及禁止二次同人作品創作。
(二)申請者需上傳個人簡歷、推薦函(非必要附件)等資料,以供評選參考。
七、申請方式:
(一)一律採線上報名,請至華山官方網站下載並填寫報名表。
(A) 將個人作品+報名表格彙整,於期限內E-mail至pr@huashan1914.com
(B) 寄件主旨請清楚註明【插畫進行式-華山視覺藝術展_個人/團體/品牌名稱】
(二)投件附件內容
(A) 報名表格-WORD格式。
(B) 個人作品檔案請以PDF彙整,Email附件,檔案若太大可採用雲端連結(設置成知道連結者公開)。
(C) 若有個人作品集結處,如Facebook、Instagram等社群網站連結,可於報名表格中提供相關網址,毋須再額外提供PDF。
(三)凡投件,即視同接受本徵件各項規範。未符合投件規範及主題恕不另通知。
(四)報名表含「著作權授權書」並須本人親自簽名,入選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本國籍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;外國籍護照或居留證影本)。
(五)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權利,如有修正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。
※徵件申請資料須完整備齊電郵寄送,鑒於公平原則,恕不受理補件。
八、評審方式:
(一)由華山文創園區辦理評審,基於尊重申請者隱私權,審查會議不對外公開參與。
(二)入選通知將以電子信箱個別寄出。
(三)申請人採電郵寄送資料,評審後不予退件,申請人不得要求退還。
(四)評選比重
理念、技法應用、構圖與美術表現 |
40%。 |
作品獨特、原創力、創意力 |
40% |
多元應用、媒體關注報導、粉絲專頁互動 |
20% |
九、徵件名額:
選出3位獲選者,可於華山文創園區展出。
十、獲選者可獲資源:
(一)培育基金,新台幣3萬元(依政府規定預扣6 %個人所得稅)。
(二)主辦單位提供華山文創園區策展空間(中5B鍋爐室)四日使用。
(三)其他由主辦單位支出費用包含:為完成展覽所需各式耗材設備及服務、施作、文宣設計、印刷、保險、宣傳等(含作品運送輸出費用,插畫展覽作品須由藝術家提供)。上述支出項目由獲選者出需求與主辦單位商議後,由主辦單位採購(非逕予獲選者個人)。
十一、徵件期程暨工作進程表
階 段 |
時 間 |
說 明 |
一、徵件受理期 |
2023/11/01~11/20 |
徵件諮詢/受理作業 |
二、資格審評選 |
2023/11/21~11/23 |
資格審查/提案評選 |
三、獲選公告暨場次分配 |
2023/11/24 |
通知獲選單位將以信件通知,並於公告後5天內簽約。 |
四、說明會暨進場協調 |
2023/11/25-11/27 |
活動進場前召開 展覽畫作提交 |
五、活動執行期 |
第一檔:活動期間 12/02-12/06 第二檔:活動 期間12/09-12/13 第三檔:活動 期間12/23-12/27 |
視覺藝術策展-插畫類 展期四天,進撤場各一天 |
十二、注意事項
(一)投件作品須全為參賽者本人之獨自創作。投件參與本公開徵件之際,即代表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、保證投件作品為其所原創,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、商標權、人格權、隱私/公開權、以及智慧財產權,且未有第三者對該投件作品具備任何權利、所有權、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,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。
(二)若入選後發現作品有抄襲情事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,將取消入選資格,其法律責任由獲選者自負。
(三)凡投件參與本公開徵件者,即代表同意遵守本徵件規則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其所有個人資料。
(四)入選者需提供展出作品之圖像使用權予華山文創園區,數位社群媒體刊登、華山年度報告書。
(五)本徵件辦法自公告後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留內容修訂之權利。
十三、附件
(一) 華山_插畫藝術展 報名表
主辦單位:台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
聯絡窗口:華山1914文創園區 承辦 02-2358-1914 #592/59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