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山園區應該經營三種感動──朝聖的感動、驚艷的感動、回憶的感動。空間是一種權利,空間的記憶體應該是我們考量的第一位。華山如何成為燈塔效益?關鍵在於文化思維。有趣味最重要。華山不應該極度擴充,應該有兩三項需求進駐,做到極致,產生延伸的效益。 不應過度想像華山是台灣文化的核心,或給予太高的標竿,過度的跳耀,而忘卻了焦點和著力點。華山的建設應該是內容取向,應從城市的意義及大眾的期待去重新定位。(2007.12.24)